工商资本下乡背景下农村环境合作治理研究

郑煜菡, 于术桐. 工商资本下乡背景下农村环境合作治理研究——基于D村的案例[J]. 环境保护科学, 2022, 48(2): 8-11, 23. doi: 10.16803/j.cnki.issn.1004-6216.2022.02.003
引用本文: 郑煜菡, 于术桐. 工商资本下乡背景下农村环境合作治理研究——基于D村的案例[J]. 环境保护科学, 2022, 48(2): 8-11, 23. doi: 10.16803/j.cnki.issn.1004-6216.2022.02.003
ZHENG Yuhan, YU Shutong. Research on cooperative management of rural environment under background of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capital to countryside ——A case study of village D[J].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cience, 2022, 48(2): 8-11, 23. doi: 10.16803/j.cnki.issn.1004-6216.2022.02.003
Citation: ZHENG Yuhan, YU Shutong. Research on cooperative management of rural environment under background of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capital to countryside ——A case study of village D[J].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cience, 2022, 48(2): 8-11, 23. doi: 10.16803/j.cnki.issn.1004-6216.2022.02.003

工商资本下乡背景下农村环境合作治理研究

——基于D村的案例
    作者简介: 郑煜菡(1996-),女,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资源与环境管理。E-mail:17854119881@163.com
    通讯作者: 于术桐(1981-),男,副教授。研究方向:资源环境经济与政策。E-mail:yushutong@126.com
  • 基金项目: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资助(2014B19014)
  • 中图分类号: X321

Research on cooperative management of rural environment under background of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capital to countryside ——A case study of village D

    Corresponding author: YU Shutong, yushutong@126.com
  • 摘要: 伴随工商资本下乡参与乡村振兴的热潮,农村地区成为了企业竞相追逐的“蓝海”之地。对农村环境污染进行治理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实现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基石。通过对D村进行深度访谈和问卷调查发现,资本与生俱来的趋利性本质,导致了D村环境污染的进一步恶化。合作治理理论在农村环境治理中发挥着独特优势,工商资本下乡背景下建设生态型政府、培育环保民间组织、强化下乡企业社会责任、发挥农民和村委会在场优势是相关利益主体实现农村环境良治的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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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图 1  农村环境合作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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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历程
  • 收稿日期:  2021-06-17
  • 刊出日期:  2022-04-20

工商资本下乡背景下农村环境合作治理研究

    通讯作者: 于术桐(1981-),男,副教授。研究方向:资源环境经济与政策。E-mail:yushutong@126.com
    作者简介: 郑煜菡(1996-),女,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资源与环境管理。E-mail:17854119881@163.com
  • 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1100
基金项目: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资助(2014B19014)

摘要: 伴随工商资本下乡参与乡村振兴的热潮,农村地区成为了企业竞相追逐的“蓝海”之地。对农村环境污染进行治理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实现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基石。通过对D村进行深度访谈和问卷调查发现,资本与生俱来的趋利性本质,导致了D村环境污染的进一步恶化。合作治理理论在农村环境治理中发挥着独特优势,工商资本下乡背景下建设生态型政府、培育环保民间组织、强化下乡企业社会责任、发挥农民和村委会在场优势是相关利益主体实现农村环境良治的路径选择。

English Abstract

  • 中国农村正经历前所未有之大变局,在快速城镇化与工业化发展的浪潮之下,农村呈现出了空心化和荒芜化现象,以农村逐渐衰落为代价的现代化进程的弊端日益凸显。为了缓解我国农村日渐衰落的现状,国家出台政策鼓励工商资本下沉到农村,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工商资本下乡为农村引入资金和注入活力的同时,由于部分下乡企业的粗放式经营,给农村环境带来了难以承受的污染[1]

    工商资本作为经济要素嵌入农业后与农村的政治、文化及生态发生紧密联系。基于经济发展的利益考量,下乡企业往往以工商资本下乡为幌子,进行非理性的产业化经营,这加剧了农村的环境污染,致使农村环境问题日趋严重[2]。为了实现农村环境的善治,学界由此展开了较为全面的理论研究,由此衍生出公私合作治理[3]、大数据驱动下的网络化治理[4]、协同共治[5]和整体性治理[6]等多种环境治理理论。通过对比分析可以得出,不论哪种治理模式,其出发点主要是通过多主体之间的通力合作,以破除农村环境污染严重的痼疾。基于农村环境问题具有复杂性、公共性和外部性等特性,合作治理模式应该具有更强的普遍适用性[7]。环境治理的碎片化弊端导致了环境治理失灵,合作治理成为环境治理的一种必然选择[8],实现“主体共存、利益为荣、生态共享”[9]是农村环境整治的共同追求目标。

    基于此,本文在合作治理理论的基础上,选择D村作为研究蓝本,对D村在工商资本下乡这一政策背景下环境治理出现的困境进行了解构,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基层政府-下乡企业-村庄-环保NGO(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的合作模式来达成农村环境善治的目标。

  • 人类社会实现了由原始社会、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演进,在后工业浪潮的席卷之下,治理主体多元化是社会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合作治理理论在国家鼓励工商资本下乡的背景下,对如何协调多主体间的利益关系、实现农村环境有效治理,表现出了合理的适用性。可以说,合作治理模式是实现农村环境治理的一种有效途径。

  • 农村环境污染成因错综复杂,外加下乡企业粗放式生产造成额外环境污染,使得农村环境每况愈下。合作治理是指“一种由多元治理主体以合作互动的形式而展开的社会治理”[10],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中心-边缘”线性结构的弊端。下乡企业为节约成本偷排直排,农民为增加农业收入采取偏颇手段加大农药化肥施用量,两者构成了破坏农村环境的共犯体系。合作治理有着牵一发动全身的特殊属性,因此通过合作治理的方式,相关利益主体可形塑平等的话语权体系,多主体之间可进行无障碍地协商与沟通,从而构建互相监督的环境网络监管体系以实现农村环境有效治理。

  •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时代强音号召下,“和则双赢”策略是大家喜闻乐见的。在工商资本下乡背景下,采用合作治理的环境治理模式,可以有效地避免下乡企业因盲目追求经济利益而导致环境破坏的“零和博弈”弊端。通过合作治理模式,公众可以参与协商与讨论,有利于实现环境保护的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11],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两者是可以兼得的,两者是相互统一,密不可分的整体。工商资本下乡助推乡村振兴绝不能以牺牲乡村环境为代价,而要始终把建设美丽乡村作为多主体共同奋斗的目标,努力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 合作治理是基于特定的互惠目标并在自愿、平等、公平和合作的基础上展开的共同治理模式。我国农村地区是一个传统的“熟人场域”,通过合作治理,可以发挥基层政府、民间环保组织和村民等多个主体的各自优势,集中力量共同参与乡村环境治理,形成共同参与、共同协商、共同努力的良好合作氛围,以此有效地避免群体性环境事件的发生,有效地消除“参与失灵”这一壁垒。各相关利益主体形成利益联结网络,处于网络节点的各利益主体将秉持共同利益,坚守共同价值目标,推动环境公平正义理念的重塑。

  • 本文的研究蓝本为D村,隶属百强之县Z市下辖的一个自然村,村庄面积0.1 km2,耕地面积91.87 hm2,现有农户155户,约530人。地处3个地级市交界处,位于高铁、机场1 h经济圈内。村内公路东西南北贯通,交通优势明显。D村属于暖温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地势平坦,土地耕层pH值在7.1~8.0之间,酸碱适中,盛产小麦、玉米和花生等农作物。自2017年开始,D村的村两委积极响应Z市号召,探索乡村振兴发展路径,以“党委出谱、政府出图、社区出地、商会出人、企业出钱”为指导,积极进行农业结构调整,进行大面积土地流转,利用其区位优势吸引多家企业入驻D村进行规模化养殖事业,形成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

    笔者于2020年7月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田野调查。实地调查发现,从表面看,工商资本下乡实现了共赢的局面,下乡企业得到国家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可以带动D村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现;基层政府借此破解了“经济与发展”的难题,基层减负成效得到显著提高;D村村民因企业下乡获得了更多的就业机会,钱袋子鼓了起来。但D村的村容村貌却日益不堪入目,环境治理面临着一系列现实难题。

  • 随着分税制改革的发展,基层政府拥有了一定的行动自主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成为了当地政府久唱不衰的主基调。首先,政府的缺位表现在D村环境治理专项资金短缺,环境治理专业人才和技术投入缺乏,基层政府面临严重的环境合法性危机。其次,越位呈现出多样化发展的趋势,包括直接干预D村村民自治、主导企业下乡等一些不良治理现象,该地基层政府的主力军角色扮演的得心应手。最后,错位现象集中体现在基层政府受多重压力的影响,为做大做好“GDP”面子工程,营造良好的政绩工程,与D村的下乡企业形成不正当利益联盟,对D村下乡企业的资格审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方保护主义助长了D村环境污染的恶风。在工商资本下乡过程中,降低下乡企业准入门槛,外加自身寻租行为的倾向性,对关系到民生福祉的环境保护视而不见,环境责任有所缺失,基层政府的选择性治理和运动式治理行为随处可见。

  • D村当前农户兼业现象普遍,农村环境是一种典型的准公共物品,当工商资本下乡诱发环境危机时,多数村民往往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12]或是保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姿态。在D村中,有极少数村民抱怨养殖场产生的气味难以接受,并对居住环境遭到破坏感到担忧,但是他们受自身文化水平低、话语权孱弱等方面的顾虑而选择处于观望状态,并不是选择通过正确途径维护合法权益。据了解,D村村民参与治理大多数表现为事后的被动参与过程,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与迟钝性。除非一个群体中人数很少,或者存在强制或其他特殊手段以使个人按照他们的共同利益行事,否则有理性的、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群体的利益[13]。因为村民“搭便车”心理的普遍存在,加上农村环境集体收益的非排他性,导致村民在环境治理中表现出一种沉默的集体行动状态,久而久之,村民对污染行为就习以为常了。

  • 根据亚当·斯密的“经济人”假设,下乡企业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经济主体,一切经营活动始终将经济利益最大化作为决策目标。受经济理性的支配,为了避免当地居民的反对,入驻D村的企业在下乡时,以响应国家政策的名义欺瞒农民,声称要下乡搞生态农业和乡村旅游,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建设,塑造了积极正面的良好形象。与此同时,D村的下乡企业还与当地的环保部门打“游击战”,想方设法地避开环境监察,从而使自己顺利嵌入D村这一环境监测的真空地带。下乡企业进入D村之后,首先采取各种手段与目标人群搞好关系,经过利益权衡放弃发展生态农业,转而进行规模化养殖,这与工商资本下乡助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初衷大相径庭,“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14]的悖论促使下乡企业在禽畜养殖过程中违法排污,从而造成D村河流的严重污染,引起当地群体性环境事件发生。

  • 环保民间组织在农村环境治理和保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自1978年,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成立后,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相继成立。根据2017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生态环境类组织共计6 501个,其中社会团体6 00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01个[15];但相较于我国庞大的人口基数,我国环保民间组织力量依然相对薄弱,在农村环境保护过程中面临经费支撑不足、人员短缺、参与渠道狭窄、社会公信力低和组织松散严重等一系列瓶颈性难题。环保民间组织在农村污染治理过程中,其自身的硬实力与软实力都得不到有效发挥,参与的频度和广度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在与D村村民交流过程中了解到,他们对环保民间组织的存在,停留在只听其名不见其人的尴尬层面,更不会依赖环保民间组织,对其信任程度极低,因而在农村环境治理过程中存在着较大的合作障碍。

  •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构建“共治、共建、共享”的现代化治理格局,同时强调要“构建一个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D村环境治理过程中体现了合作治理的重要性,因此,农村要实现蓝天碧水的美丽乡村,就必须调动农村环境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构建“基层政府-下乡企业-村庄-环保NGO”的共治模式,见图1,以实现农村环境的“善治”。

  • 生态型政府的建设要求政府做到统筹治理,坚持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树立可持续发展观。要坚决杜绝重蹈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失败道路,改变唯经济“GDP”论的不良政绩观,提倡以绿色“GDP”为导向的考核标准。生态型政府应该具备生态型思维、重塑生态责任意识与建立生态治理理念[16]。作为拥有行政权的治理主体,政府一方面可以通过引导、沟通和协商等柔性化手段对农村环境进行整治,改变行政命令式硬性治理手段,增加治理的灵活性。另一方面,政府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下乡听民声”活动,借此拉近与当地村民的距离,以便于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这是政府柔性化治理的重大突破,也是多主体参与农村环境保护机制建设的重要前提。

  • 农民是农村广袤大地的主人,农村环境保护离不开农民的积极参与。塞缪尔·亨廷顿在《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中提到:“改革要想成功必定要把农民动员并组织起来”。因此,应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责任意识和公共意识,调动村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并建立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使农民在思想和行动上成为农村环保的“巨人”。但囿于村民行动的集体性困境,村民的组织化程度不高,村委会可以弥补这一缺陷,更好地发挥正式组织的优势,村委会是农民的精神寄托,是农民表达意见和诉求的第一驿站。此外,村委会还具有环保监督和组织动员等重要功能。因此,村委会可以自觉地成立环境监督小组,并充分利用村民人数众多的优势,组织村民不定时进行环境的巡查,及时发现环境污染源。同时,还应当扮演好民愿“传声筒”的中介性角色,及时反馈民意,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实现两者强强联合参与治理,实现从利益冲突走向利益共融的突破。

  • 下乡企业在助力乡村振兴的同时,要重塑自身环保价值观,强化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规范自身生产行为,树立正确的环境保护观。第一,要实现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下乡企业就要向集约化、现代化企业迈进,培育绿色生产能力,发展生态农业,找到经济利益与环境保护的平衡点,注重自身长远发展,实现村庄整体利益。第二,下乡企业应当加强自我规制,在入驻农村之前,做好相关环境影响评估和应急污染处置报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自觉公开排污相关指标信息,接受广大村民的监督,最大限度地避免生产行为的负外部性。第三,下乡企业应当引进专业领域的科技管理人才,创新发展绿色经济发展模式,发挥建设环境友好型企业的表率和带头作用,实现在获得金山银山的同时守住绿水青山的美好愿望。

  • 环保民间组织在农村环境保护中扮演着润滑剂的角色,具有完全独立的行动自主权,这就表明环保民间组织需要协调好与其他利益主体的关系,通过共情式营销的话语策略与专业化嵌入的环境监督2种途径构建良好合作关系网络[17]。基于我国社会组织建设仍处于成长期的现状,应从我国国情出发,采取以下措施:1)国家应给予环保民间组织一定的资金扶持,提高环保民间组织培育的规范性,培养相关专业人才,壮大专业性服务团队。2)环保民间组织应时刻强化自身的造血功能,通过组织内部的组织培训、与高校建立联合培养机制等途径,不断提高自身美誉度与知名度。3)在提升自身硬实力的同时,要经常到农村开展环保宣传,既能为农村环境治理提供建议和指导,又能起到监督与制约下乡企业的作用,利用自身活动的灵活性为农村环境保驾护航。

  •   总而言之,“良好的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研究表明,农村环境恶化与利益主体非能通力合作有关,因此,各环境利益主体应以绿色发展理念为着力点,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策略,走向合作治理是农村环境保护的应然向度。农村环境合作治理的核心基础是“信任”,农村环境的相关利益主体应当建立“诚”不可摧的稳定合作机制,进而使得农村环境合作治理成为一种长效的保护机制,最终实现美丽乡村建设的美好愿景。

参考文献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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