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修订)》解读

曹云霄, 于晓东, 姚芝茂, 王龙, 张广鑫, 陈刚.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修订)》解读[J]. 环境保护科学, 2021, 47(2): 45-50. doi: 10.16803/j.cnki.issn.1004-6216.2021.02.008
引用本文: 曹云霄, 于晓东, 姚芝茂, 王龙, 张广鑫, 陈刚.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修订)》解读[J]. 环境保护科学, 2021, 47(2): 45-50. doi: 10.16803/j.cnki.issn.1004-6216.2021.02.008
CAO Yunxiao, YU Xiaodong, YAO Zhimao, WANG Long, ZHANG Guangxin, CHEN Gang. Interpretation of standard for pollution control on hazardous waste incineration (revision)[J].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cience, 2021, 47(2): 45-50. doi: 10.16803/j.cnki.issn.1004-6216.2021.02.008
Citation: CAO Yunxiao, YU Xiaodong, YAO Zhimao, WANG Long, ZHANG Guangxin, CHEN Gang. Interpretation of standard for pollution control on hazardous waste incineration (revision)[J].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cience, 2021, 47(2): 45-50. doi: 10.16803/j.cnki.issn.1004-6216.2021.02.008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修订)》解读

    作者简介: 曹云霄(1990-),男,博士、工程师。研究方向:环境风险防控技术等。 E-mail: cao_yunxiao@126.com
    通讯作者: 陈 刚(1978-),男,教授级高工。研究方向: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与对策研究。E-mail:chengang@syhky.com
  • 中图分类号: X756

Interpretation of standard for pollution control on hazardous waste incineration (revision)

    Corresponding author: CHEN Gang, cao_yunxiao@126.com
  • 摘要: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是我国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污染控制环境管理的核心标准,自颁布至今对我国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污染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实行了近20年的标准已难以适应当前生态环境改善和精细化管理要求。2020年12月17日,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批准发布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通过从标准修订必要性、修订原则、修订主要内容、标准实施环境社会经济效益及标准实施建议等方面进行论述,对该标准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以期对标准的落实实施提供一定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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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 1  危险废物焚烧炉的技术性能指标

    指标焚烧炉高温
    段温度/℃
    烟气停
    留时间/s
    烟气含氧量/%
    (干烟气,烟囱取样口)
    烟气CO浓度/mg·m−3
    (烟囱取样口)
    燃烧
    效率/%
    焚毁去
    除率/%
    热灼
    减率/%
    限值≥1100≥2.06~151 h均值24 h均值或
    日均值
    ≥99.9≥99.99<5
    ≤100≤80
    指标焚烧炉高温
    段温度/℃
    烟气停
    留时间/s
    烟气含氧量/%
    (干烟气,烟囱取样口)
    烟气CO浓度/mg·m−3
    (烟囱取样口)
    燃烧
    效率/%
    焚毁去
    除率/%
    热灼
    减率/%
    限值≥1100≥2.06~151 h均值24 h均值或
    日均值
    ≥99.9≥99.99<5
    ≤1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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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2  标准修订前后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对比 mg·m−3

    序号污染物项目GB 18484—2001标准限值/kg·h−1修订标准限值
    ≤300300~2 500≥2 500限值取值时间
    1颗粒物1008065301 h均值
    2024 h均值或日均值
    2一氧化碳(CO)10080801001 h均值
    8024 h均值或日均值
    3二氧化硫(SO24003002001001 h均值
    8024 h均值或日均值
    4氟化氢(HF)9.07.05.04.01 h均值
    2.024 h均值或日均值
    5氯化氢(HCl)1007060601 h均值
    5024 h均值或日均值
    6氮氧化物(NOx5003001 h均值
    25024 h均值或日均值
    7汞及其化合物(以Hg计)0.10.05测定均值
    8铊及其化合物(以Tl计)0.05测定均值
    9镉及其化合物(以Cd计)0.10.05测定均值
    10铅及其化合物(以Pb计)1.00.5测定均值
    11砷及其化合物(以As计)1.0(砷、镍及其化合物)0.5测定均值
    12铬及其化合物(以Cr计)4.0(铬、锡、锑、铜、锰及其化合物)0.5测定均值
    13锡、锑、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以Sn+Sb+Cu+
    Mn+Ni+Co计)
    2.0测定均值
    14二噁英类(ng TEQ·Nm−30.50.5测定均值
       注:表中污染物限值为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
    序号污染物项目GB 18484—2001标准限值/kg·h−1修订标准限值
    ≤300300~2 500≥2 500限值取值时间
    1颗粒物1008065301 h均值
    2024 h均值或日均值
    2一氧化碳(CO)10080801001 h均值
    8024 h均值或日均值
    3二氧化硫(SO24003002001001 h均值
    8024 h均值或日均值
    4氟化氢(HF)9.07.05.04.01 h均值
    2.024 h均值或日均值
    5氯化氢(HCl)1007060601 h均值
    5024 h均值或日均值
    6氮氧化物(NOx5003001 h均值
    25024 h均值或日均值
    7汞及其化合物(以Hg计)0.10.05测定均值
    8铊及其化合物(以Tl计)0.05测定均值
    9镉及其化合物(以Cd计)0.10.05测定均值
    10铅及其化合物(以Pb计)1.00.5测定均值
    11砷及其化合物(以As计)1.0(砷、镍及其化合物)0.5测定均值
    12铬及其化合物(以Cr计)4.0(铬、锡、锑、铜、锰及其化合物)0.5测定均值
    13锡、锑、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以Sn+Sb+Cu+
    Mn+Ni+Co计)
    2.0测定均值
    14二噁英类(ng TEQ·Nm−30.50.5测定均值
       注:表中污染物限值为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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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安部, 等.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EB/OL]. [2021-02-24].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2/202011/t20201127_810202.html.
    [2] 王亦农, 李小勇. 化工危险废物焚烧技术探讨[J]. 江西教育学院学报, 2011, 32(3): 20 − 23.
    [3] 钱剑杰, 蒋旭光, 王飞, 等. 含氟氯类危险废物焚烧灰渣的熔融特性研究[J]. 环境科学学报, 2011, 31(11): 2499 − 2505.
    [4] 赵旭, 郭士宾. 浅析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工艺[J]. 节能与环保, 2017(7): 54 − 56.
    [5]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关于发布《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的通知(环发〔1999〕277号)[EB/OL]. [2021-02-24]. http://www.mee.gov.cn/gkml/zj/wj/200910/t20091022_171951.htm.
    [6]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4—2001[EB/OL]. [2021-02-24]. http://bz.mee.gov.cn/bzwb/gthw/gtfwwrkzbz/200201/t20020101_63046.shtml.
    [7] 生态环境部. 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等三项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的公告(公告 2020年 第65号)[EB/OL]. [2021-02-24].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012/t20201218_813925.html.
    [8] 环境保护部, 国家治理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5—2014[EB/OL]. [2021-02-24]. 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gthw/gtfwwrkzbz/201405/t20140530_276307.shtml.
    [9] 国家环保总局.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 第28号)[EB/OL]. [2021-02-24]. http://www.mee.gov.cn/gkml/zj/jl/200910/t20091022_171832.htm.
    [10] 环境保护部, 国家治理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含多氯联苯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 13015—2017[EB/OL]. [2021-02-24]. 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gthw/gtfwwrkzbz/201709/t20170906_421006.shtml.
    [11] 国家环保总局. 关于印发《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EB/OL]. [2004-01-19]. http://www.mee.gov.cn/gkml/zj/wj/200910/t20091022_172261.htm.
    [1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EB/OL]. [2020-04-30]. http://www.gov.cn/xinwen/2020-04/30/content_5507561.htm.
    [13]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安部, 等.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EB/OL]. [2020-11-27].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2/202011/t20201127_810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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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历程
  • 收稿日期:  2021-02-25
  • 刊出日期:  2021-04-20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修订)》解读

    通讯作者: 陈 刚(1978-),男,教授级高工。研究方向: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与对策研究。E-mail:chengang@syhky.com
    作者简介: 曹云霄(1990-),男,博士、工程师。研究方向:环境风险防控技术等。 E-mail: cao_yunxiao@126.com
  • 1.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辽宁 沈阳 110167
  • 2. 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沈阳)中心,辽宁 沈阳 110167
  • 3.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 100012

摘要: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是我国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污染控制环境管理的核心标准,自颁布至今对我国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污染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实行了近20年的标准已难以适应当前生态环境改善和精细化管理要求。2020年12月17日,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批准发布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通过从标准修订必要性、修订原则、修订主要内容、标准实施环境社会经济效益及标准实施建议等方面进行论述,对该标准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以期对标准的落实实施提供一定的指导。

English Abstract

  • 危险废物因其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感染性等危险特性,会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因此,实现危险废物的有效处置具有重要意义[1]。针对危险废物的处置,国内外普遍使用的方法为焚烧法。通过高温焚烧,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废物的减量化和无害化,是当前危险废物处置最成熟且最有效的方法[2-4]。我国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环境管理标准以《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为核心,该标准由原国家环保总局于1999年编制完成并发布,标准命名为《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WKB 2—1999》[5]。于2001年进行首次修订,更名为《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01》并沿用近20年[6],对我国危险废物处置的污染控制和风险防范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技术进步以及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要求提高,现行标准定位不清晰、排放控制要求过于宽松、过程管理要求欠缺等问题日益显现,已难以适应当前生态环境改善和精细化管理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确保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安全稳定运行,2005年原国家环保总局下达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01》修订工作任务。经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新修订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以下简称《焚烧标准》)于2020年12月17日正式挂网发布[7]。标准的修订发布,将为完善我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标准体系、规范现有处理处置设施的运行和污染控制行为、促进老旧设施升级改造、提升新建设施的技术水平和运行能力发挥重要作用。

  • 《焚烧标准》修订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环境质量改善、设施运行能力提升和推动行业规范化规模化管理3个层面。

  • 随着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的日益提高,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要求,我国已对多个行业加严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指标,需要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焚烧设施污染控制要求,以适应环境质量改善的新要求。

  • 近年来,我国危险废物焚烧设施无论是系统技术集成,还是设施处置规模,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仍有部分设施在新技术应用和运行能力发挥方面存在不足,需要完善标准来促进老旧设施改造、新技术应用和规范新设施建设。

  • 多年来,国家针对危险废物处置行业颁布了各项政策规划,对行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通过标准的要求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行业整体环境管理水平,以期推动行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补齐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短板。

  • 《焚烧标准》的修订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与管理体系相协调原则。基于我国颁布的一系列针对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的相关法规、政策、标准等,结合我国国情和国际先进管理经验,弥补现行标准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法规标准体系衔接不协调的缺陷。

    2)与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根据国内外危险废物焚烧污染物的控制可行技术,结合我国实际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并参照国内外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污染物排放限值,保证标准执行的可操作性。

    3)与环境要求相匹配原则。综合考虑我国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环境管理能力提升要求,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技术进步。

  • 修订后的《焚烧标准》框架由7章内容扩展为10章,具体涵盖通用规定3章,包括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以及术语和定义;具体要求5章,包括选址要求、污染控制技术要求、排放控制要求、运行环境管理要求和环境监测要求;另包括实施与监督及附录2章的其他要求。

  • 本次标准修订主要针对术语定义、选址要求、技术指标、排放指标、运行要求、监测要求和适用范围7个方面进行了修订。

  • 为便于划定术语所属边界,避免产生误解和混淆,对部分原有术语定义进行调整、修改,并新增部分必要术语。

  • 在焚烧炉技术性能指标中增加了烟气一氧化碳浓度,主要是考虑到一氧化碳为考核焚烧设施性能指标的主要参数,且其浓度与还原条件下烟气中二噁英的重新合成密切相关,因此在标准修订中将烟气一氧化碳浓度列为焚烧炉技术性能指标之一。

  • 考虑到烟气黑度主要依赖人感官对烟气的反应强弱进行控制,其检测主要基于测定人员的主观经验进行,测试结果易受人为因素干扰,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另一方面,本标准已加严了颗粒物排放控制要求,通过颗粒物排放控制可有效控制烟气黑度。同时,借鉴《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的修订经验[8],在本次修订过程中取消了烟气黑度指标。

  •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管理能力的进步,烟气在线监测已成为产污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主要监管方式之一。同时,烟气在线监测也是《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9]等管理政策的要求,因此本次修订补充了在线自动监测装置的有关要求。另外,考虑到焚烧设施在启、停炉过程及运行工况不稳定条件下污染物排放浓度增加的情况,本次标准修订补充了助燃要求和运行要求。

  • 考虑危险废物成分的复杂性以及焚烧物料的不均衡性,300 kg/h以下的小型设施稳定达标排放(特别是二噁英)的可行性较差,本着鼓励先进技术应用和推进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的集中度的原则,本次修订取消了原有设施的规模划分,旨在提高烟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减排能力,同时推进焚烧设施规模化和规范化建设及运行。

  • 本次修订加严了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氟化氢、氯化氢和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指标,这些指标主要为大气减排重点污染物和总量控制重点重金属污染物。

  • 本次标准修订过程中,考虑《含多氯联苯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13015—2017》已于2017年颁布并实施[10],《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同步制定完成并于2020年12月17日与《危废标准》同时挂网发布[7],因此在标准中删除了上述两类危险废物焚烧的技术指标要求,其技术指标及污染排放执行专项标准要求。

  • 第1章适用范围,首先明确了《焚烧标准》规定的内容,包括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的选址、运行、监测和废物贮存、配伍及焚烧处置过程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明确指出多氯联苯废物和医疗废物焚烧污染控制管理不属于本标准范畴。此外,对熔融、热解、气化等其他高温热处理的参照执行要求予以规定,在无专项国家标准情况下,其污染物排放限值可参照本标准执行。最后,明确了本标准不适用于利用锅炉和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在协同处置情况下,需执行锅炉或工业炉窑的相关标准。

  • 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共列举了本标准引用的全部51个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其中国家标准7个,行业标准40个,部门规章文件4个。

  • 第3章术语和定义,共定义22个术语。与GB 18484—2001相比,增加了焚烧炉高温段、测定均值、1 h均值、24 h均值、日均值、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现有焚烧设施和新建焚烧设施的定义;修改了危险废物、焚烧残余物、烟气停留时间、焚毁去除率的定义;将术语焚烧量、焚烧炉和焚烧炉温度分别替换为焚烧处理能力、焚烧设施和焚烧炉高温段温度,并重新定义。其中,新增焚烧炉高温段定义,并将高温段、烟气停留时间和高温段温度3个术语协调定义,层层推进,强化定义的逻辑关系,同时增加烟气停留时间和高温段温度的计算及测定方法,与标准正文中相关要求内容相衔接。此外,基于手工监测和在线监测的不同方法,对各类取值方式作出具体定义,包括测定均值、1 h均值、24 h均值和日均值。

  • 第4章选址要求,规定了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选址的原则、应遵守的规定等内容。对于入驻循环经济园区等市政设施集中区域的危险废物焚烧设施,规定在此区域内各功能布局可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相关研究进行调整,以鼓励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入驻市政设施集中区域。

  • 第5章污染控制技术要求,结合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的工艺特点,分别对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过程的贮存、焚烧环节作出规定,并新增了废物配伍的要求。其中,对于焚烧环节,从一般规定、进料装置、焚烧炉、烟气净化装置和排气筒等具体设备进行了要求,确保焚烧处置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焚烧标准》修订后针对焚烧炉技术性能指标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含多氯联苯废物和医疗废物焚烧处置时焚烧炉的性能指标要求,增加了烟气一氧化碳浓度指标,并基于实际焚烧处置过程明确了烟气含氧量采样位置并调整其数值范围。具体焚烧炉技术性能指标,见表1

  • 第6章排放控制要求,考虑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技术和污染物控制技术的进步及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最新要求,本标准修订时对大气减排重点污染物和总量控制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要求进行加严,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氢、氯化氢、重金属等。考虑焚烧设施运行过程工况偶发的不稳定性以及由此导致废气排放的波动性,设立了1 h均值和24 h均值(或日均值)两个排放限值,实现全时段的污染物排放控制。在具体限值设立上,主要考虑现实焚烧技术及排放水平,参考国内外同类标准,尤其是《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确定。标准修订前后焚烧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对比,见表2

    针对二噁英污染物排放限值设定,综合考虑技术难度、风险防控及国际经验等因素,由于危险废物成分复杂且焚烧炉规模普遍偏小,因此相较于生活垃圾焚烧处置,其二噁英控制难度更大。基于实际调研现状,国内现有危险废物焚烧炉二噁英排放多在0.1~0.5 ng TEQ/Nm3之间,但仍有部分高于0.5 ng TEQ/Nm3情况。同时,危险废物焚烧量较小,即使实施0.5 ng TEQ/Nm3标准,其二噁英排放贡献及环境风险也远小于生活垃圾焚烧。此外,参考国际同类标准对二噁英排放限值的设定,表明0.5 ng TEQ/Nm3的限值指标也符合国际一般要求水平。为此,本次修订中二噁英排放限值依然保持0.5 ng TEQ/Nm3

    除焚烧烟气污染物外,修订后标准对无组织排放废气等其他大气污染物、焚烧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废水排放及厂界噪声均作出相应要求。其中,尤其明确规定了处置过程中贮存、运输、预处理等环节的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对GB 18484—2001排放的控制要求进行了有效补充。

    此外,还对现有及新建焚烧设施与修订后标准的衔接时间作出了规定,2021年7月1日起,新建设施全面执行新标准要求,但对现有焚烧设施的烟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予以一定的过渡期,要求其除焚烧烟气污染物以外的其他排放控制要求执行新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焚烧设施全面执行新标准要求。

  • 第7章运行环境管理要求,在GB 18484—2001中并未涉及针对焚烧设施运行的相关要求,而焚烧设施的稳定运行是其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重要前提和条件,因此修订标准的第7章着重对焚烧设施运行过程进行具体要求,包括设施运行期间的档案记录、应急管理以及隐患排查要求。同时,重点针对焚烧设施启、停炉过程进行了详细规定。

    要求焚烧设施启动时,需先将炉膛内温度升至规定温度(1 100 ℃)后再投入废物,从投入废物开始应在6 h内达到稳定工况。设施停炉时应通过助燃装置保持炉膛内温度,直至废物完全燃烧。

    单套焚烧设施因启炉、停炉、故障及事故造成超标排放污染物的持续时间,每个自然年度累计不应超过60 h,烘炉升温阶段和停炉降温阶段时长不计入。

    启炉、停炉、事故、故障规定的60 h内,CEMS数据不作为达标评定依据,但豁免时间内排放的烟气颗粒物浓度的1 h均值不得大于150 mg/m3

    正常工况下焚烧炉炉膛内热电偶测量温度的5 min均值不低于1 100 ℃。

  • 第8章环境监测要求,对污染物监测形式、监测方法、典型污染物监测频次作出了规定。其中要求对大气污染物中重金属类污染物的监测应每月至少1次;对大气污染物中二噁英类的监测应每年至少2次,浓度为连续3次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将焚烧烟气在线监测列为焚烧处置单位必备项目;水污染物监测方法及在线设备的设置应按相关标准和国家地方要求执行;对于焚烧残渣热灼减率的监测应每周至少1次;运行工况参数列入在线监测指标,且至少包括炉膛内热电偶测量温度。

  • 第9章实施与监督,在明确标准监督实施主管部门的基础上,对监督性检查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在监督性检查时的采样和测试要求。此外,规定在线监测日均值数据(污染物排放数据及热电偶测量温度)可作为污染物排放达标评判依据,以强化标准落实,指导地方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监管执法。

  • 第10章附录,为规范性附录,给出了不同二噁英类同类物(PCDDs/PCDFs)的毒性当量因子。

  • 焚烧处置作为目前我国危险废物处置的重要技术选择,未来还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2004年,《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11]实施后,在国家政策引导、国债资金带动下,我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快速发展。截至2018年底,全国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单位数量达到203家,全国危险废物焚烧设施核准焚烧规模达到382万t/a。依据修订标准污染物排放限值,对比现有标准污染物排放限值,估算得到在执行修订标准排放限值后,大部分污染物能实现减排50%以上。因此,修订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将对颗粒物、SO2、NOx、重金属等污染物减排产生积极影响,降低大气环境污染风险,有效改善我国生态环境质量,体现出良好的环境效益。

    以现有掌握的焚烧设施规模划分数据,综合考虑不同规模设施数量变化规律、设施实际运行状态、市场竞争及新标准实施带来的成本提升等因素,对标准实施后不同规模设施建设模式及经济成本进行预测估算,结果表明在标准实施约3年后,<30 t/d的焚烧设施基本遭到淘汰,新建设施普遍以>50 t/d的大规模设施为主,依据现有排放调查情况,其达标排放情况良好,因此不需要另行增加排放改造成本,仅需估算设施建设成本。若仍以GB 18484—2001中焚烧设施规模划分进行未来焚烧设施建设,则达到相同焚烧处置量仍需新建大量<30 t/d及30~50 t/d的中小规模设施,在新标准排放控制要求下,经估算其设施建设及污染物排放改造成本约为前一种建设模式的2倍,经济成本剧增。

    因此,综合依据现有标准和新标准分别估算得到的预期建设改造设施数量及投资成本,表明通过新标准的发布实施,能够加速小规模设施的淘汰,促进大规模设施的建设,不仅有效地提升了危险废物的处置能力,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造成的环境风险,同时显著降低了建设投资成本,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显著。

  • 在我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不断提升,并以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13]等法律、法规为核心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的背景下,通过《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的修订完善,不断补齐我国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过程短板,以实现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中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宏伟目标。为此,结合我国危险废物焚烧的技术和管理需求,对本标准实施提出如下建议。

    1)随着危险废物焚烧技术的不断升级和环境管理手段的不断加强,需加快标准修订和发布进度,以更好地规范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的建设与运行。

    2)严格控制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过程中的工艺参数以及处置效果检测,确保经焚烧处置后的危险废物能够达到国家相应标准,彻底实现减量化和无害化。

    3)妥善管理经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后产生的废物,实施规范化处置,不能任意丢弃,严格避免二次污染的发生。

    4)积极推进本修订标准的实施,在完善我国危险废物焚烧管理体系的同时,有效促进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行业节能减排。

    5)加强监督执法,严格约束企业,规范其经营行为,保障达标排放的有效执行。

参考文献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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